2018-10-14 14:49
中国地势北高南低,明朝之前历朝历代的政权中,先取北方然后南下统一全国的不少,但很少有政权能自南向北实现大统一的,唯独朱元璋领导的明朝是先在江南站稳脚跟,之后通过北伐一举实现了统一。
明太祖朱元璋可谓是北伐成功第一人,他第一次颠覆我国历史只有从北往南统一天下的传统,朱元璋北伐,赶走了元顺帝,建立了大明帝国。他在北伐之时,为了师出有名,激励将士,于是公布了北伐檄文,传檄州郡,使得朱元璋北伐是人心所向,顺利直捣黄龙。那么,朱元璋的北伐檄文就是下面的意思。
说起《朱元璋奉天讨元北伐檄文》,这可是一篇少见的雄文,据说这篇文章是由明初的大学者宋濂所写的,也就是写《送东阳马生序》的那位。该檄文是元朝末年吴王朱元璋于1367年在应天府(南京)出兵北伐时所颁布的檄文。檄文中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的口号,成为朱元璋北伐的纲领。
檄文以“天命”为中心,同时兼带华夷之辨的民族主义,理直事明,气势磅礴,顺应民心恢复汉家江山,有力配合了北伐军事行动顺利进行,为明朝建立奠定基础。该文的影响亦十分深远,不少汉民族主义者都对该文推崇有加,其中“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亦演变为清末革命党的口号。
《朱元璋奉天讨元北伐檄文》原文
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而制天下也。自宋祚倾移,元以北夷入主中国,四海以内,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彼时君明臣良,足以纲维天下,然达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叹。自是以后,元之臣子,不遵祖训,废坏纲常,有如大德废长立幼,泰定以臣弑君,天历以弟鸠兄,至于弟收兄妻,子征父妾,上下相习,恬不为怪,其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之伦,渎乱甚矣。夫人君者斯民之宗主,朝廷者天下之根本,礼仪者御世之大防,其所为如彼,岂可为训于天下后世哉!
及其后嗣沉荒,失君臣之道,又加以宰相专权,宪台抱怨,有司毒虐,于是人心离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国之民,死者肝脑涂地,生者骨肉不相保,虽因人事所致,实乃天厌其德而弃之之时也。古云:“胡虏无百年之运,验之今日,信乎不谬。
当此之时,天运循环,中原气盛,亿兆之中,当降生圣人,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今一纪于兹,未闻有治世安民者,徒使尔等战战兢兢,处于朝秦暮楚之地,诚可矜闵。
方今河、洛、关、陕,虽有数雄:忘中国祖宗之姓,反就胡虏禽兽之名,以为美称,假元号以济私,恃有众以要君,凭陵跋扈,遥制朝权,此河洛之徒也;或众少力微,阻兵据险,贿诱名爵,志在养力,以俟衅隙,此关陕之人也。二者其始皆以捕妖人为名,乃得兵权。及妖人已灭,兵权已得,志骄气盈,无复尊主庇民之意,互相吞噬,反为生民之巨害,皆非华夏之主也。
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大乱,为众所推,率师渡江,居金陵形式之地,得长江天堑之险,今十有三年。西抵巴蜀,东连沧海,南控闽越,湖、湘、汉、丐,两淮、徐、邳,皆入版图,奄及南方,尽为我有。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执矢,目视我中原之民,久无所主,深用疚心。予恭承天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胡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虑民人未知,反为我仇,絜家北走,陷溺犹深,故先逾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严肃,无秋毫之犯,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污膻腥,生民扰扰,故率群雄奋力廓清,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尔民等其体之。
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故兹告谕,想宜知悉。
《朱元璋奉天讨元北伐檄文》一开始就写道,自古依赖都是中国居中原,外夷在外奉事中国,但是自从宋朝之后,这中情况就改变了。虽然一开始元朝是天命所归,大家都臣服了,但是元朝后来的子孙不遵祖训,废坏纲常...还干出了弟收兄妻,子征父妾等为人所不能忍的事情....从这里看,朱元璋还是很讲策略的,他并没有整个将元朝给否定掉。
这篇文章写得气势磅礴,既有对民族和国家的思考,也有对当今中原形势的判断,虽然有些思想不太正确,但是读起来也依旧能够振奋人心。檄文重新点燃了汉民族的血性,宣示正统。在被蒙古人压迫了近百年之后终于发起了全面反攻。
其实在北伐战争之前,朱元璋已经先后打败了张士诚与陈友谅两个最大的割据政权,一举统一了江南地区。而通过这些年来的大小战争,朱元璋成功锻炼出了一支英勇骁战的铁军。更幸运的是,对比元朝政府的内讧不断,朱元璋手下集齐了一批身经百战的将领,徐达等人超群的军事才能,为北伐成功立下了汗马功劳。
1368年 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府(南京)称帝,同年七月,明军各路大军沿运河直达天津,一路经通州向元大都挺进。八月,明军进逼大都,元顺帝带领三宫六院和皇室成员仓皇逃往上都,宣告蒙古人在中原98年的统治落下帷幕,中原再次回到汉族王朝的统治之下,而丢失四百余年的燕云十六州也被顺势收回,朱元璋领导的北伐战争取得了全面的彻底的胜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