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社会,女子的地位一直低于男子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人们的心目当中根深蒂固,一直延续的2000多年。
但是在我国古代北方的游牧民族或是少数民族女子的地位是可以和男子持平的,甚至在家庭生活中是高于男性的,具体表现就是可以参与国家的政治以及财产的继承。
以唐朝公主出嫁回纥为例,北方游牧民族向突厥回纥等民族会举行“拜日”礼,已确定可敦或者说出嫁公主的绝对权利。
某些唐朝和亲公主通过新婚之时实行“拜日庙见”礼在回纥王室中取得正统的财产继承权和法律保护权。
这种仪式既是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妇女在家庭中拥有较高地位的原因,也是判定中国历代各族妇女在男权社会当中待遇差异的关键,回纥社会并没有出现中原地区极强的男尊女卑思想观念。
唐代公主出嫁回纥的礼仪程序
唐朝统治者虽然有胡人的血统,唐代社会也比较开放,尽管在婚姻礼仪方面有所增减。
但是延续了自西周以来的制度习俗,基本上都与周朝设置的六礼程序相同。所以唐朝的和亲公主也是按照六礼的实际操作运行的。
然而,回纥娶亲和唐朝的婚姻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是经过六个步骤,分别是选配偶、纳采说媒、问名纳吉和商定彩礼、纳征请期订婚,然后是男方家庭亲迎,最后是举行同牢。
第一步是选择配偶。因为唐朝的国力比较强大,与其交战经常失利,所以回纥会顺从唐王朝提出的羁縻政策,向唐王朝俯首称臣,并提出迎娶唐朝的宗室女子公主。
因为回纥人的婚恋传统是自由恋爱,如果男青年看中了女方,就要主动向父母表明自己的恋爱感情,并要求得到父母的认可,并由父母派人女方家庭提出请求。所以回纥派遣唐朝的和亲使者在史书上有很多记载,这不仅是回纥可汗的意思,也是国家大政方针的之一,属于游牧民族部落意志的整体体现。
第二步就是由回纥向唐王朝托媒说亲,这一点相当于中原地区的纳采。回纥社会的传统习俗就是男青年如果你有了心上人。
父母就会请媒人前去拜访女方父母的家,如果女方父母同意男青年和女青年在一起,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订婚了。
在《旧唐书.回纥传》中记载,“贞元三年八月,回纥可汗遣首领墨啜达干、多览将军吾阙达干等来贡方物,且请和亲。”
唐朝皇帝面对回纥求亲使者的来访表示非常满意,就同意了咸安公主和泰和公主的出嫁。
第三步就是询问女方生辰八字以及商定结婚时的彩礼。无独有偶,回纥人当中也有像中原地区地问名和纳吉的环节。
在男女结亲之后,媒人便会向女方的父母询问女子的生辰八字,并与男方相比对。如果双方的生辰八字相合,那么男方就该准备彩礼迎亲了。
唐朝选择和亲公主的标准在史书上并没有记载,千百年来也没有任何的定论,完全是由唐朝皇帝的个人意志来决定。
或是唐朝的礼部官员按照文明过程在后宫当中进行筛选,确定他们当中的生辰八字是否和回纥的可汗相吻合。
第四步就是举办订婚仪式,相当于汉人地区的纳征和请期。当媒人将女方的要求转达给男方之后,男方的父母就开始进行置办订婚仪式。
到了商议约定的日期,男方就要向女方送彩礼。据《魏书.高车传》记载,回纥的先民早在高车时代就有了男方给女方“交付彩礼”的仪式,这个仪式比中原汉人的农耕民族要早上几百年。
进入回纥王国时代之后,这种交付彩礼的仪式变得越来越正式和盛大。《旧唐书》记载,回纥可汗在迎娶太和公主之前,“遣部曲2000人,纳马二万、橐它千。四彝之使中国,其众未尝多此。”
第五步就是男方到女方家里迎娶新娘,相当于咱们中原汉族传统礼仪当中的亲迎。
一般情况下,男方派遣大量的随行人员,带着许多豪华的聘礼来到女方家庭,而女方家庭也要做好出嫁的准备,接见和赏赐和亲的使者。
《新唐书.回鹘传》记载,在回纥可汗迎亲咸安公主之前,“派遣宰相跌都督等众千余,并遣其妹骨咄禄毗伽公主率大酋之妻50人逆主,且纳聘……乙未,德宗召回纥公主出,使者对于麟德殿,各有颁赐。”
结束之后,女方要选择良辰吉日送出嫁的公主以及和亲的随从前往回纥,同时派遣朝中重臣送和亲队伍到达唐朝的边境。
回纥人会在公主和亲的路上派出军队进行保护和警戒。最后一步就是举行婚礼,相当于汉人地区的庙见或是同牢。
在中原汉族的传统礼仪当中,婚礼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向来被汉家王朝所重视,《礼记.昏义》中记载,昏礼者,礼之本也。
根据回纥人的传统习俗,在婚礼结束的三天之后,要举行成妇礼,见舅姑,表示对未来的公公婆婆表示供养和孝顺,并且继承公婆主持的家务事。
一般来说,媳妇要亲手制作的羹汤献给婆婆,表示自己能够担负起家庭的重任。只有媳妇得到婆婆的承认,才能最终获得主持家务的权力。
不管在中原汉人地区,还是北方游牧民族地区,都是新媳妇能够是否获得丈夫以及部落社会承认的根本条件。
通过这个仪式,过门的媳妇儿才能够得到丈夫家庭地位的认可,以及作为正妻的社会法律地位的保障。
游牧民族妇女确立地位的表现
北方游牧民族的妇女在家庭中树立地位最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公开场合举行“拜日”礼,这与他们的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有关系。
在回纥的普通家庭中,妇女社会地位的确立都是由上天来决定的。
在他们的宗教观念当中,上天要比人权力大,男子对于家中妇女的压迫是要受到原始宗教和草原习惯法的约束。
如果妇女在出嫁的时候已经举行过“拜日”礼,那么对他们进行压迫无疑就是天理难容的事情,这和中原地区有一些不同。
中原汉人地区是男权父系社会,而且宗法家庭制度非常严格。达官显贵之间的男女通婚不仅仅是两个人感情和生活的需要,更是关系到了两个家族的政治和经济和国家政权。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出嫁的女子是否能获得男方正室的身份,能否被男方家族或是整个国家接纳为新的成员。
其子嗣是否具有嫡系继承人的合法地位,不是简单能决定的,必须要在举行完六礼之后再举行相关的仪式,才能够最终确定并获得整个男权社会承认的法律地位。这就导致古代中原农耕地区的妇女比游牧地区妇女命运悲惨的原因。
在回纥社会当中,妇女或是出嫁的公主举行“拜日”礼仪非常的重要,不仅能够决定妇女的财产继承权和参政议政的权利。
还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家庭地位,也可以使整个社会约束女子的道德品性和行为规范。
根据《旧唐书.回纥传》记载,宰相会以相位之尊对待可敦地位,抬可敦“九”转于庭。
说明大可敦在回纥社会当中具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地位,相当于中原地区的皇后或者宰相,并且可以代表整个回纥王国的国家形象。
其次,“拜日”仪式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这个仪式只有回纥大可敦或是普通家庭的正妻才能够举行,其他女子不可以,尤其小可敦或是旁氏侧妃没有权利在婚礼上举行“拜日”。
虽然他们也有拜见公婆和六礼当中的诸多程序,但是是绝对不可以被允许参加具有重要意义的“拜日”典礼的。
因此回纥和中原一样,男子娶妾的行为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样也是中国历代王朝当中正室和妾的根本区别。
最后一点就是举行“拜日”典礼,可以让整个社会起到监督作用,对女子在道德品行以及行为规范上受到严格的约束。
通过“拜日”这样的礼仪,男方要达成一个目的,就是要使女子明确自己作为丈夫家族成员的使命感,知道维护丈夫家族的尊严。
并且使之从内心深处建立起将丈夫家族发扬光大的光荣感。而且经过“拜日”典礼之后的新娘,也会以身作则帮助丈夫成才,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举止,遵循社会道德规范。
再加上无论是哪个地区的女性都会有天然的奉献精神,所以在经过“拜日”典礼之后,他们都会以丈夫家族的事业为自己的重任。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草原地区的男子,大多数要从事外出征战或者狩猎的职责,因此常年不在家,所以为了保证游牧民族拥有完整的家庭和稳定的婚姻关系。
同时为了确定在一夫一妻制家庭当中男子生育的唯一性,在游牧民族的习惯法中保护了正室的地位,同时也规定了正室妻子的义务。
婚前可以有开放的性行为,但是在婚后必须严格遵守贞操,如果违背这样的传统规范就会被惩罚。
游牧民族妇女地位的历史根源
在后来的历史研究当中,大家普遍认为,当时北方游牧民族妇女地位不低的原因在于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残余。
有许多的历史者会将尊重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母系氏族社会残余联系起来,但这也只是一部分原因。
我们必须承认,任何一个盛行于民族历史当中的风俗习惯的消失,都会在未来的生活当中留下程度不同印记。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原始宗教以及对上天崇拜的影响。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特别重视女性巫师的作用。
在《魏书.高车传》当中也提到了女巫烧骨现象以及流行于北方草原地区的原始萨满宗教。
这些都非常明显地表明了女性巫师在游牧民族当中较高的社会地位,这样的民风民俗无疑会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
第三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游牧生活和社会环境。北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没有农耕社会的耕种任务。
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赶马车和牛车、装卸货物、挤牛奶、酿造奶油、缝制毛皮等家务劳动。
普通的草原游牧家庭在部落当中就是一个最核心的生产消费单位,女性家长在一般情况下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之主,进行组织生产以及人员分配,保证家庭的正常运转。
这样游牧民族的女子在社会生活当中的中心主导地位得到了确立,再加上游牧民族群婚制的影响。
儿女只知道母亲,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因此才有了女性崇拜,更加剧了女性较高地位的现实。
结语
由于受到母系氏族社会残余、原始宗教崇拜的习惯法以及游牧民族社会生活的影响。
北方游牧民族的家庭妇女地位相较于汉人中原地区的女性地位高出很多,包括唐朝出嫁公主在内,举行““拜日””礼确定自己家庭中的合法核心地位。
但是这些北方游牧民族妇女地位的变化,并不是由个人意志来决定的,更谈不上是对妇女人格和自由的解放。
尤其是唐朝以及其他历代王朝的中原地区,社会观念仍然是男尊女卑,而且也只是对贵族妇女给予一定的社会地位,很多下层妇女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