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补上最后一环。8月1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指导意见》全文。
这是我国首份系统部署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政策文件。我国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多年稳居全球第一,随着产业加快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新能源设备将面临批量退役。《指导意见》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阶段、设备类型、退役情况等因素,明确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目标。
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称,当前,我国部分发电企业、设备生产企业、回收利用企业已积极探索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技术和应用场景,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退役设备处置责任不明确,专业化回收利用企业较少、商业模式不成熟,存在简单焚烧和填埋废弃风机叶片、光伏组件等现象。
该文件部署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完善设备回收体系、强化资源再生利用能力、稳妥推进设备再制造、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指导意见》提出,督促指导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依法承担退役新能源设备(含零部件,下同)处理责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丢弃等方式非法处置退役设备,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弃物。督促指导发电企业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妥善处置作为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的重要内容。鼓励风电、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业务。加大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
保障措施中,《指导意见》称,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类项目提供融资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
澎湃新闻注意到,由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中曾提到一组数据:进入“十四五”,我国风电机组、光伏组件将逐步迎来集中退役,随之面临关键部件的批量化处置问题。以光伏为例,我国是光伏组件制造和应用大国,组件产量占全球的四分之三以上,在应用方面,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的地位。截至2021年底,我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达到3.06亿千瓦,若以每块光伏组件300瓦、体积0.066立方米、重量19千克来计算,即使仅考虑目前我国已有的装机容量,当全部光伏电站25年运行期满后,废弃的光伏组件将产生约6700万立方米、约2000万吨的固体废物。
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价值可观。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2中国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以1.5兆瓦风机为例,该机组每千瓦用钢量为0.11吨,每千瓦用铜量2.9-3.52千克。按照目前国内废钢价格3000元/吨,废铜的回收价格60000元/吨计算,到2030年,累计可回收价值高达240亿元左右。以光伏组件的组成材料来看,玻璃、铝材、半导体材料比重可达92%,另外还含约1%的银等贵金属。若能全部回收,到2030年,可从废弃光伏组件中得到145万吨碳钢、110万吨玻璃、54万吨塑料、26万吨铝、17万吨铜、5万吨硅和550吨银,通过回收技术可获取的原材料累计价值达76.83亿元。截至2040年,累计可回收价值高达1100亿元。
做好风电、光伏组件固废中稀贵金属的回收,不仅能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还将有利于减少相关资源的进口依赖,防范原材料供给风险。
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问题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废旧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大综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研发推广力度,探索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路线。2023年1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加快构建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强调推动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