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古代的神探,人们总是提及包青天的次数多一点。对于狄仁杰,可能大家的印象都停留在影视剧作品上,作为唐朝的名探,按理来说,应该名声更大一些,为什么狄仁杰却不及包拯呢?
家庭环境可影响人的一生,那我们便先从这一因素出发。狄仁杰的出身相对来说比较优越,生于有威望的氏族,所以自幼就接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在家族的光环下长大,衣食无忧,过着富家子弟的生活。反观包拯呢,出生于普通家庭,见证过底层人民的辛酸艰难。也正因如此,造就了包拯会从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的习惯。狄仁杰的思考和见解,就比较脱离民生了,凌驾于百姓至上,所以自然是难得民心。
其次,狄仁杰比较具有大局观念。根据相关的史册记载,他在政治上所做出的贡献最为突出。并凭借着自己的这份高瞻远瞩,成功跻身朝廷高位,成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他为治国理政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造福了一方百姓。但是大多数平民百姓,是没有任何实感的,毕竟政策的推行和普惠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百姓们不能第一时间感受到其中的好处。而且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很多百姓大字都不识几个,更不要说接受狄仁杰所提出的理念了。最重要的一点是,狄仁杰和武则天是同一战线的,武则天即位之路不干净,人们连带着也一同反感狄仁杰。
最后还有一点要说的,狄仁杰在职的时候,处理的案件主要都是朝廷政务。受众基本都是一些官员们,换句话来说,他是为朝廷办事的。彻查完案件之后,狄仁杰并没有直接的受理权,而是要交付给皇帝。包拯呢,主要负责的是地方事宜,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从百姓的角度出发,大家更喜欢看到恶人第一时间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非一级级呈交的官僚作风。狄仁杰主要是为朝廷,而包拯身居基层一线,更得民心也是情理之中的。
据说,狄仁杰生前处理过一个案件,男人家暴,女人为了反击失手将其杀害。狄仁杰比较倾向于女方,判予其无罪。但站在法制的角度来看,女方虽然是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度,是需要一定惩戒的。如果是包拯来处理这个案件,结果会大不相同。
包拯比较铁面无私,而且比较认可法律效力,秉公行事是其一向的原则。换个角度想想,罪犯们犯罪的动机,大多都是有因而起,如果同情一个人的话,就会有千千万万的人争相效仿,那么法律的制约也就荡然无存了。站在客观的角度,百姓们更加认何按规矩办事,所以狄仁杰和民心渐行渐远了。但不管是狄仁杰还是包拯,他们都是难得的探案奇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都在用自己的方式造福民生,如此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