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是古代为传递公文情报、方便往来官吏食宿、提供交通工具的官署,通常设置于全国各地的交通干道上,由政府派专员管辖。
驿站的设置始于战国,秦汉时驿站系统趋于完备,明代是我国古代驿站制度发展的顶峰,驿站网络覆盖全国,遍及京师至各省的交通要道。
驿站的日常工作主要是为传递公文情报的使者提供补给所需,并接待来往出公差的官员。
明代驿站分为马驿、水驿、水马驿、军站等,“凡往来使命、贡献、商贾,皆由水路,若或因汗干闸河水浅不能通船,或有火驰星报之事,则由陆路”,驿站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的主要功能,所以驿站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建造。
如明朝洪武八年(1375年)在高邮州南门外建立的盂城驿,建有正厅、后厅各五间,分别用于驿站日常办公和客人接待;还有库房三间、廊房十四间、马房二十间、前鼓楼三间、照壁牌楼一处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
明朝驿站制度渐生弊病
1、明前期驿站的管理
明初,驿站管理非常严格。
太祖、高祖时,朝廷严厉申明,公差官员使用驿站,必须按规定携带随员,不得超额。即使是公侯都督奉旨出差,也仅仅允许带一名随从。各地驿站根据兵部、巡按开具的“符验”才能提供食宿和车马等。按朝廷规定,非有军国要事,官员更不得私用驿站。
官员大多遵守规定,违反者也会受到惩处。
嘉靖以后,“符验”改为“勘合”,要求在“勘合”上注明使用驿站人员的姓名、职务、所去之处、往返日期、车马数量等信息。
勘合是相当于通行证一样的官员出行凭证,一经发放,官员使用后不再归还,长期持有,这就给官员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随着明朝政治的腐败,驿站条例遭到了极大破坏,已经名存实亡。
公差官吏使用驿站车马、驿夫无视限额,任意征用。非奉公差的官员也使用驿站,到驿站随意吃喝,驿站开支急剧增加,兵部、巡、按滥发勘合,姓名等一干信息都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写,勘合不仅可以自己任意使用,还可以赠与他人,一些官员借机利用勘合牟利,总之,驿站体系已经濒于瘫痪。
2、驿站经费难以为继
邮传经费是一笔巨大的开支,万历五年(1577),全国驿站所耗银钱高达三百一十三万余两。
每个驿站的经费一般是按驿站的大小、人员和车马的多少来供给的,用于驿站物资的补充、驿站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维护、以及驿夫酬劳的支付等。
《成都府志》记载了成都府大驿——龙泉驿的开销用度。
龙泉驿内有旱夫六十人,应需银子四百三十二两;厨子六名,应为四十两二钱;号衣,即驿站吏员的统一制服,为三两六钱;并配有四十五匹马,每匹马三十两银子,则总计一千三百五十两;还有供应银二百四十余两。
龙泉驿每年所需经费足足有二千六十八两八钱。
明朝的驿站名义上隶属于六部中的兵部,实际上它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民间征收的赋役。
按照驿站的日常运作标准,驿站差役应做到“五日一换,周而复始”,马匹“轮流应当”,驿夫和马匹都应预备出供轮换的数量,这就要用掉驿站经费的大半。
如果是地处要冲、差役繁重的大驿站要严格执行这样的标准更是绝非易事,因此为了维持驿站的正常运转,官员们就不得不多方筹措银钱,如增加税收。
但赋税过重会影响到百姓生活,层层加派,百姓不堪重负,因此摊派赋税并不是长久之计。
所以,在驿站经费困难的现实情况下,官员们往往灵活应对,不必墨守成规,只要在不影响百姓生存的情况下,尽可能保证驿站长期平稳运转即可。
官僚系统的腐败对驿站体系的破坏、艰难的财政对驿站经费承担无力使驿站改革势在必行。
内阁首辅张居正力推驿站改革
1、驿站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万历年间的驿站弊端丛生,大小官员吏属公差往来,常常任意使用驿站资源,公物私用现象很是严重。
张居正言:“近来驿递国敝至极,主上赫然思以厘振之,明旨屡饬,不啻三令五申矣,而犹不信”,滥用驿站,特权横行的现象屡禁不止。
驿路不仅仅是官员出公差所行之路,更是军情大事公文传递的通道,其重要性自不必说。
明代胡缵宗认为,“今之驿传,古之置邮也。其在水陆,犹血脉然,宣上达下,不可一日缓者”驿站的腐败对政治的影响不容小觑,明朝廷必须要推行严厉的驿站制度改革。
2、颁行新的驿站条规,严厉执行不容违失
万历三年(1575),张居正制定了新的《给驿条例》,对勘合的发行和管理以及驿站的使用规定了新的章程,开始推行驿递制度的改革。
针对滥用驿站的问题,一是下令整理驿站通行证勘合,勘合的发放和缴还都有了严格的限制。
勘合仍由兵部发出,但使用完毕后必须即刻归还至指定官署,不得私留,也就不再具有“永久”效用。
利用驿站自京师出差外地的官员,须在回京之时将勘合缴还;官员如果不须回京,就将勘合缴至所到省份的抚、按衙门,每年年终衙门会将勘合一并交回兵部。
二是限制官员利用驿站。
除了公差军务外的出行,如京师内外官员奔丧、复职回任、升迁、改调、到任等,都不发放勘合,不许乘驿,勘合只许自用,严禁转借,防止官员借故使用驿站,杜绝了出借勘合、公物无偿私用的现象。
公务人员使用驿站资源也不得超出应有规制,驿站只能提供给他们生活必需品,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兵部、抚、按不得为彼此欺隐,对违反规定者必须按律治罪,大大限制了官员在驿站内的特权,也减轻了驿站所在地百姓的负担。
对于驿站经费过高的情况,首先提出减少驿站数量。
据《明会典》记载,明代驿站最多时有三百三十七处,经过不断地裁减、合并,万历十五年(1587)时仅余一百四十六处,驿站数量的大幅减少减轻了国家财政方面的压力。
其次,限制驿站经费。
原本各处驿站所需经费共计银三百一十三万一百七十二两,而张居正的驿站改革推广实施后,所耗经费总计银二百一十八万七千八百三十二两,节省下来的足有九十四万余两白银,几乎是明朝每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经费问题由此得到了有力解决。
为严格推行改革,首辅张居正更是以身作则,亲自作百官表率。
他说道,“欲为朝廷行法,不敢不以身先之”。他的儿子要由京师去江陵,自己雇车赶路;他的弟弟张居敬从京师回乡,保定巡抚给予特殊照顾,发放勘合允许他使用驿站,张居正得知此事,就马上交还了勘合,并对保定巡抚进行了严厉的斥责。
原本混乱腐败的驿站制度,在张居正的改革下变得井然有序,改变了长期以来滥发勘合、滥用驿站的现象,肃清了驿站腐败,还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
驿站作为官方唯一的邮传运输机构,官府信件和物品一直依赖驿站保障传递安全,朝廷每年以高投入维护驿路的畅通,维持皇朝一体、汇集到中央的格局。
驿站制度的改革客观上保证了公文传输的畅通高效,解决了明代公文传递壅塞缓慢的问题,如此一来,中央就能更快地得知地方大事,下达诏令也更加及时快捷。
张居正执法严格,他对驿站制度的改革革除了驿传积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对吏治的清明、财政的改善、国防的稳固等均有重大意义。
3、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并没有延续下去
改革是在重重阻碍中艰难推进的,张居正对驿站制度的整改触及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张居正病死后,他的政敌就对他的改革措施进行攻击,指责新政太过严厉苛猛,对驿站经费削减过甚,称其导致“马常跑毙”、“牛多倒损”,“各夫苦累难支”。此后,朝廷又放松了对驿站的限制。
轰轰烈烈的驿站制度改革,因主持者内阁首辅张居正的逝世而终止,张居正死后,改革的成果被反对派废除,驿站贪腐之风又起。
明末财政无力,驿站弊端丛生,崇祯皇帝再次效仿推行驿递制度改革,但收效甚微。
总结
朝廷遍设驿站的初衷,是为提高办事效率,并便利对地方的掌控。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驿站逐渐演变为官场身份地位的象征,官员出行有驿站接待,连同家属仆从都能享受到舒适的服务,使用驿站成为了一种特权,驿递制度沉疴已久,已经成为腐败滥权的温床。
张居正推行驿站改革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挽救明朝统治危机的迫切需要。
但地主阶级贪得无厌的本性,使他们难以理解张居正改革的深意,他们不愿意节制贪欲,不想放弃已经捏在手心的利益,所以权贵们攻击、推翻了张居正的改革法令,改革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也就是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没有给予百姓实际的好处,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
既没有权贵地主的支持,又没有人民的支持,这场改革注定只能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