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前资金运用率已超过85%,自2023年7月28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南金管〔2023〕1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正常运转,现就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前资金运用率已超过85%,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19〕5号)第三条“如管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暂时停止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规定,自2023年7月28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2023年7月28日前受理的商转公贷款业务,符合放款条件的,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继续发放贷款。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