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西政权铸造的货币,史籍中仅提到一种“大顺钱”。
彭遵泗《蜀碧》载云:“顺治元年冬十月十六日,流寇张献忠踞藩府称帝,僭号大西,改元大顺,以成都为西京。贼僭位,置丞相六部以下等官……是时,贼设铸局,取藩府所蓄古鼎器玩及城内外寺院铜像,熔液为钱,其文曰大顺通宝。”这种“大顺通宝”钱在四川地区常有出土,属于确定无疑的张献忠铸币。
至于西王赏功钱,虽然史籍中并未明确提及,但我们可以借助一些其他材料找寻蛛丝马迹。《明史》卷三九《张献忠传》记载,“献忠遂僭号,改武昌曰天授府,江夏曰上江县。据楚王第,铸西王之宝,伪设尚书、都督、巡抚等官,开科取士”,这里的“西王之宝”虽然不能确认为何物,但极有可能指的就是西王赏功钱。
江口沉银遗址出土的西王赏功金钱,由于长期埋在淤泥之中,钱币表面形成了一层特有的锈色。
另外,史书中还保留有张献忠大量赏赐金银钱币的记载,如《蜀碧》卷三云:“献忠开科取士,会试进士得一百二十人。状元张大受,华阳县人,年未三十,身长七尺,颇善弓马。献喜不胜,赏赐金币、刀马至十余种”,由此可见,张献忠本人十分喜好论功行赏,而且赏赐的物品多为金银货币,这也与“西王赏功”钱币的铭文内容相吻合。
“西王”二字,无疑所指为张献忠,“赏功”则表明其性质,是一种用来赏赐有功者的奖品,而且据目前发现,西王赏功钱币正好分为金、银、铜三种质地。金银作为一种贵金属材料,在古代常被用作赏赐。由以上推之,西王赏功钱应为张献忠所铸造的一种赏赐钱币,而非正式流通货币,四川境内的正式通货则为“大顺通宝”钱。
既然是用来赏赐有功者,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得到这样的金银钱呢?这点需要我们结合明代的赏赐制度来做具体分析。
早在明成祖朱棣永乐年间,统治者就将战功明确划分为三等,并具体提出每一等级所赏赐的标准,《明史》卷九二《兵志四》“赏功”条记载,“凡交锋之际,突出敌背杀败贼众者,勇敢入阵斩将搴旗者,本队已胜、别队胜负未决、而能救援克敌者,受命能任事、出奇破贼成功者,皆为奇功。齐力前进、首先败贼者,前队交锋未决、后队向前败贼者,皆为首功。军行及营中擒获奸细者,亦准首功。余皆次功。”由此可见,明代战功分为奇功、首功、次功三等,到了英宗正统十四年,政府开始铸造赏功牌,同样分为三个级别,赏赐立不同战功者。张献忠作为明末起义军领袖,在指挥作战与论功行赏过程中,同样参考了明代赏赐制度,也分为三个级别,并铸造金、银、铜三种材质的“西王赏功”钱进行区别对待。
关于张献忠的具体行赏标准,史籍无载,但有一条相关材料可以为我们提供有意义的参考。《蜀警录》记载云:“尽勒绅士入城军民入村,凡居山扎寨者攻之,擒之,斩首剁手无算。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掌一双准一功。”由此可知,蜀地起义军曾以杀人数量作为赏赐军功的标准,斩首敌军最多者,或许可以得到张献忠赏赐的金质“西王赏功”钱币。
曾经被媒体多方报道的四川藏家手中收藏的带有“赏功”字样的大西政权鎏金银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