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炬高新,600872)公告称,于 2023年 7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969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函件内容如下:
“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 近期,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通过媒体就公司高管任免、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等事项发表评论,引起舆情高度关注。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则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等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股东就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
二、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违规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合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得故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不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请你公司及相关股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函件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护投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