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法律都是十分严苛的,不论你是身处古代还是现代,只要你触犯法律,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点在古今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刑罚上,古代的刑罚相对于现代的法律来说还是十分让人痛苦的,古代在封建专制的统治下,作为封建统治者,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一些生性残暴的皇帝就会制订许多十分残酷的刑罚,例如古代的凌迟,还有就是皲裂之刑等等残酷的刑罚
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极其残忍,和著名的“人彘”刑罚不相上下。话说武则天当上皇后之后,马上就对自己的敌人进行血腥的清算。曾经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被直接打入了冷宫。武则天听说皇上不忍心他们两人受罚,准备另行处置。于是心生怒火,直接让人来到冷宫,把王皇后和萧淑妃抓出来打了100棍。
这之后,再让人把她们的手脚砍掉,最后把她们放进装满了酒的酒瓮里面。大家都知道,伤口碰到酒精,那种痛感非比寻常,本身就被打得皮开肉绽、还被砍掉手脚的两个人,再泡到酒里面,那种痛苦实在是毛骨悚然,王皇后和萧淑妃就这样在剧烈的痛苦中死掉,名曰“骨醉”。
从历史来看,种因得果,什么仇什么怨那么大仇恨?想必以前王、萧二人也没少做坑害武则天的事,而且估计更加阴险、毒辣。只是成王败寇,到这她们的运气、福气用完了而已。我们可以看出,古代很多人的统治都是建立在一些严格刑罚上的,而且处罚没有一定的标准,大家也没有法律地位意识,做很多事都带有自己的个人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