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艺术异常繁荣,无论是乐舞、书法、绘画,还是雕塑、百戏等,都较前代有了极大的发展,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唐代艺术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成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唐代经济的高度发展、政治局面的稳定、思想文化环境的宽松、统治者的重视和倡导、对传统艺术的继承和发展以及对外艺术交流都对其有很大影响。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国家统一、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唐代艺术也较前代有了极大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乐舞、书法、绘画、雕塑、百戏等方面。
唐代是中国古代乐舞发展史上旳黄金时代,乐舞艺术有了显著进步,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这里主要介绍乐舞创作的兴盛以及乐舞活动的盛行两个方面。
一、乐舞创作的兴盛
唐代在继承汉魏传统乐舞艺术和吸收少数民族、异域乐舞艺术成就的基础上,积极、大胆而热情地进行乐舞创作,从而使乐舞的种类、数量都有了明显增长。这主要表现在宫廷乐舞和民间乐舞两方面。
1.宫廷乐舞
唐代宫廷乐舞主要由雅乐、燕乐组成。唐代雅乐在制度、功能等方面都继承了传统,只是增加了《秦王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上元乐》等内容。相比较而言,唐代的燕乐创作则较为兴盛。唐代宫廷先是继承了隋朝的九部乐,之后便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唐太宗贞观十一年废除了“礼毕”,新增“燕乐”,并列为唐九部乐之首。之后,由于统一了高昌,在贞观十六年十一月,宴请百官时加入了“高昌伎”,唐十部乐至此才发展完备。十部乐中有很多乐舞曲。
唐太宗至唐玄宗的多年间,唐代的艺术家们又在唐初九部伎和十部伎的基础上,创立了立部伎和坐部伎的体制。堂下立奏的叫立部伎,堂上坐奏的叫坐部伎。可见,唐代燕乐在前代基础上有了很大发展,不但种类有所变化,而且数量也明显增多。
2.民间乐舞
民间乐舞艺术往往是劳动人民生活的写照,因而真实朴素、生动活泼、感情真挚。唐代的民间乐舞创作较前代有了极大发展,主要表现在民间曲子的渐兴、民间说唱与佛教变文的盛行两方面。曲子是隋唐民间新兴的一种歌曲形式。
当时,社会上大量流行“胡夷里巷之曲”,即汉族民间传统曲调和西域等地传入的曲调。在燕乐风行的时代背景下,乐工、文人们用这些曲调来填词歌唱,再配以器乐,就形成了曲子。唐代曲子创作渐兴,收入《敦煌歌辞总编》的唐、五代曲子词就达余首,其中著名的有《望江南》等。白居易气李煌等都曾为其填过词。
民间说唱与佛教变文是随着唐代佛教的日益盛行和市民阶层的逐渐壮大而产生并流行开来的。唐代最主要的说唱形式是佛教的“俗讲”和“变文”。俗讲是宣讲佛经的一种讲唱,“源于清商旧乐”。
唐代俗讲经常在寺院中进行,宣讲者通常都是文溆、匡胤等著名法师,听众主要有僧侶和广大的佛教信徒,宣讲的形式主要有念佛名、唱梵音和讲白。
变文是指俗讲的讲唱本子。变文用通俗的语言配以动听的音乐来演说佛经故事,有时也讲唱历史。代表性的变文有:《目莲变文》、《维摩诘经变文》、《降魔变》、《王陵变》等。民间的乐舞艺术创作,不仅丰富了普通民众的艺术和精神生活,还充实了中华民族的艺术宝库。
二、乐舞活动的盛行
唐代政局稳定、经济发展,因此乐舞活动较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盛行,不但宫廷乐舞活动非常普遍,而且民间乐舞活动也异常活跃。
1.宫廷乐舞活动
宫廷乐舞活动的盛行首先表现在以皇帝为中心的统治集团的乐舞消费上。他们欣赏、消费乐舞,一方面是为了享乐,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统治、管理国家的需要。由于唐代皇族接受过良好的乐舞教育,因此其中有很多擅长乐舞者,并且其人数之多、成就之高也超过了任何朝代。
他们在欣赏乐舞之余,还亲自进行乐舞创作和表演。唐代不少皇帝就具有这方面的才能。而其中音乐造诣最高、作曲最多的当数唐玄宗。他作有“《太簇曲》、《色俱腾》、《乞婆婆》、《曜日光》等九十二曲”。此外,散见于唐宋史料中的玄宗的作品还有许多,这些曲子不但流行于当时,而且远播于后世。
史籍中也不乏有关皇帝进行乐舞表演的记载,其中关于唐玄宗的记载最多。唐玄宗不仅善作曲,而且长于羯鼓和指挥。据说他敲坏鼓槌就有四柜子之多。他还亲自指导梨园的排练,并演奏乐器伴舞。除了皇帝之外,唐皇室成员中也有不少擅长乐舞者。唐玄宗宠爱的杨贵妃就是著名的舞蹈家。她以善舞《霓裳羽衣》和《胡旋舞》著称。
此外,皇室中还有不少年幼的乐舞表演者。《全唐文》卷二七九《代国长公主碑》记载了武则天寿宴时,皇子皇孙为她起舞祝寿的情况。皇子皇孙以歌舞表演的形式为武则天祝寿,这充分表明宫廷乐舞活动的盛行。
除了皇室成员外,一些高官显宦也在宫廷宴会等场合进行歌舞表演。如唐中宗与近臣学士宴饮时,就曾让他们进行歌舞表演,这一方面说明中宗和近臣文士的关系比较亲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唐代乐舞活动的盛行。
2.民间乐舞活动
由于唐代社会秩序稳定,社会风气自由、开放,因此民间乐舞活动也较前代更加普遍。当时的民间乐舞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节日性的乐舞活动。节日性的乐舞活动中最著名的当为《踏歌》。踏歌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歌舞活动,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
青海大通县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舞蹈纹陶盆”就是这种舞蹈形式的最古老的描述。人们表演时手袖相连,踏地为节,边歌边舞,沉醉其中而流连忘返。
第二类为商业性的乐舞表演。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队伍的扩大为营利性乐舞表演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唐代商业性乐舞表演主要有:街头卖艺乐舞表演,婚丧乐舞表演和酒肆、妓院、寺院商业性乐舞表演。
唐代街头艺人的表演种类颇多,歌舞表演即是主要节目之一。婚丧乐舞表演是指乐舞艺人在婚礼、丧葬等场合进行的乐舞表演。普通老百姓通常会在婚丧嫁娶时请乐舞艺人到家里进行表演,以渲染欢乐或悲伤的气氛。敦煌莫高窟壁画“嫁娶图”就反映了民间举办婚礼时,艺人们进行歌舞表演的情景。
唐代,酒肆、妓院、寺院里也不乏商业性的乐舞表演。酒肆里的乐舞艺人为客人献歌舞之事颇多。敦煌唐代壁画窟的《维摩诘变》画的正是这种身着常服的艺人正在献舞的情景。酒肆的乐舞艺人中也有不少是来自西域的胡姬。她们大多年轻貌美,能歌善舞,并以此作为招揽生意的一种手段。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唐代商业性的私营娼楼妓馆较前代增加了不少,其中以西都长安、东都洛阳及扬州、益州、杭州、广州等大城市的娼楼妓馆尤多。妓院里也有不少能歌善舞的青楼女子。她们有的因家境贫困而被卖为妓,有的则因被歹徒诱拐贩卖而沦落红尘。
北里附近也居住着不少乐工,他们也时也被招来进行乐舞表演。《北里志》载:“北里亦有乐工聚居其侧,或呼召之,立至。”乐工除了随酒席助兴外,还教授乐妓歌令等,相当于花界中之琴师、师傅、上先生、鸟师等称呼。这些青楼女子和乐工虽然身份低贱,但技艺不凡,他们也促进了唐代乐舞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寺院本神圣清净、超凡脱俗之地,但在唐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寺院也日益世俗化,并操起了赚钱的营生。其赚钱的途径之一就是进行乐舞表演。不但普通老百姓热衷于寺院的乐舞表演,而且连皇室贵族也前来观看。
寺院的乐舞表演,带有明显的商业性质。一方面要收取入场费。任半塘就说:“慈恩青龙诸戏场,露天居多,设备简单,乃卖艺性质,凡入场者须纳货。”另一方面,观众也会在欣赏乐舞表演之余,走进寺院,为之上香、捐助,从而增加了寺院的收入。
第三类为祭祀乐舞。唐代民间祭祀类乐舞有很多,王克芬把它们进行了分类:“巫术活动中的舞蹈,我们称之为‘巫舞’;驱鬼除疫的面具舞,或称‘大傩’,我们称之为‘傩舞’;此外,还有求雨时跳的舞蹈等等。”
关于祭祀类乐舞,唐代不少诗篇中都有描写。如裴谞的《储谭庙》:“女巫纷纷堂下舞,色似授兮意似与”;李约的《观祈雨》:“桑条无叶土生烟,萧管迎龙水庙前。朱门风处看歌舞,犹恐春阴咽管弦”。
众多祭祀类乐舞诗歌的出现,充分说明祭祀类乐舞在唐代也异常流行。祭祀类乐舞主要是为了娱神,带有明显的迷信色彩和功利性。此类乐舞是劳动人民在生活实践中创作出来的,反映了劳动人民希望风调雨顺和获得丰收的美好愿望。祭祀类乐舞是唐代乐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唐代乐舞艺术繁荣的一个重要表现。
三、总结
中外艺术交流意义重大。中外艺术交流不但可以促进艺术的发展和进步,而且还可以丰富人们的艺术生活和精神生活。甚至关乎国际关系,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艺术交流绝非小事,我们应当积极地进行艺术交流。唐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盛世,经济高度发展,社会秩序稳定,文化比较先进,艺术也较为繁荣。这个时期的中外艺术交流是世界艺术交流史上极其辉煌、灿烂的一页。
唐与异域间的艺术交流不但频繁,而且卓有成效。因此这里把唐代艺术放在世界背景下去考察,阐述唐与世界诸国在艺术领域里的相互交流和影响,探明各种艺术的渊源和在诸国间的传播、交流情况,这些对我们今天的中外艺术交流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