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人尊神,率民事神,先神后礼。——《礼记》
商朝是中国历史上非常独特的朝代,其主要特点就是神权和王权既合作又制衡,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既统一又对峙。这两种权力的平衡模式就是祭祀,而大部分祭品都是活人。
商朝的祭祀手段有两种:人殉、活祭。
人殉很好理解,王室或者贵族成员死后,要用人作为配置品一直随葬墓地,这在现代考古得到了很多的印证,比如著名的商朝妇好墓,就发掘出了很多人殉遗骨,而且分门别类,殉葬人数很多,种类也不少,有男性,有女性,还有儿童。
人殉作为一种丧葬习俗其实一直延续了下来,直到清代早期才彻底的废除,人殉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贵族阶层希望死后如生前,渴望把生前的富贵与权力都带到死后继续享受,这是人性自私,认知愚昧的表现。
人殉不单在商朝就有,后世也断断续续存在过,那么活祭就只存在于夏商周三代了,特别是在商朝,用活人祭祀就成了一种常态。
前面说了,商朝是一个既有神权,又有王权的政权体系,要维系这种体系就必须有一种模式来互相制衡和妥协,这就是祭祀。
在国家层面上能够要求进行祭祀的只有商王和祭祀,特别是商王,他们在遇到任何重大的决定的时候,都必须要举行祭祀,渴望从祭祀的结果中得到启示,而主持和解读祭祀结果的是祭司。那么祭司就拥有了左右王权的权力,他们可以任意解读祭祀结果,如同现代社会去庙里抽签一样,你负责摇签筒,和尚、道士负责解读签语。
王权和神权就通过那些烧裂的龟甲和兽骨来进行协商,双方有利的事情,那么就顺利通过,如果对某一方不利,那么解读的内容就不同。现代考古发现的甲骨文就是殷商时期大部分祭祀结果的记录。
既然祭祀是一种权力的斗争与妥协,事关重大,行事神圣,那么祭品就非常的与众不同。只有高档的祭品才能显示祭祀的神圣性与神秘感,对奴隶社会来说,最为神圣的物品莫过于人的生命。
于是,人作为祭品就出现了,选取谁来做祭品非常的讲究,不是说从牢里随便拉个死刑犯出来就行,对祭品的选择有针对性,一般来说,商朝人祭祀选却的祭品有两种:一种是低等级的人,比如奴隶,战俘,甚至平民;另外一种就是祭品的社会属性很高,比如贵族,甚至王族。
奴隶、战俘和平民作为祭品很好理解,在商朝奴隶社会里,人的社会等级非常的森严,在统治阶层来看,那些低等级的人根本就没有地位,他们作为祭品对祭祀对象还不够虔诚,只是实用。
王权和神权都有借助祭祀来铲除异己、打击政敌的记载,比如商王文丁为了打击周部落的强大,把周部落首领季历招到了朝歌,以部落首领作为最为贵重的祭品祭祀上天,直接杀了季历,而周部落还无话可说,一方面是实力无法与商对抗,另外一方面大家都遵循祭祀用人的传统,既然王权和神权都认为季历最适合做祭品,大家只能接受,用现代的话说,既然大家都制定了规则,大家都遵守。
以上来看,商朝祭祀既有战俘又有本国贵族,而商朝的灭亡也与祭祀有很大的关系,纣王继位后,为了加强王权,打击神权,逐步取消了祭祀次数,很多事情不再通过祭祀的方式与神权贵族进行协商妥协和权力共享,导致了商朝神权贵族的强烈不满,他们联络了仇视商朝的周部落,期望周王率军进攻朝歌,推翻纣王,重立商王,但是周武王推翻商纣王后,虽然恢复了祭祀,却直接改朝换代,建立了周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