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怀柔远方,优抚近地?探析唐代军人优抚制度的成因及发展

怀柔远方,优抚近地?探析唐代军人优抚制度的成因及发展

前言

“怀柔远方,优抚近地”,一句古语,道出了得民心的重要性,而在军队中更要讲求得军心,因此,优抚军队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大唐盛世令后世很多人赞叹不已,能有这样的成就,或许与大唐对军人的特殊优待密不可分。

一、府兵优抚

唐朝是李世民骑马打仗打下来的江山,他深知大好江山背后的来之不易,天生帝王之气的他早就已经在心中有了治理天下的宏图伟志,如今江山终于姓李,具有军事上雄才谋略的他,选择了沿袭西魏北周时期形成的府兵制度。

西魏北周时期的府兵,只服兵役,其租庸调及徭役均被免除。按照当时的府兵制规定,所有府兵的兵员,皆来自“六品及以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由这些人点充而成的府兵,在年龄上也有要求,需要“成丁而入,六十而免”。

也就是说,白丁们服兵役之后,要等到六十岁才会被放免,但是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到了可以蠲免的年龄,于是便不用负担租庸调及徭役。这对于贫苦的百姓来说,可以摆脱无休止的徭役,当然是很大的福音。

除了免征、免徭役以外,唐朝还要求历代皇帝不定期对军中士兵进行物质赏赐,以资鼓励,以求大振军心。像南北朝的民谣《木兰辞》中所提到的一样“赏赐百千强”,体现的就是这种状态,而唐朝也正是在优抚军人这一点上借鉴了南北朝的方法。

从唐玄宗开始,对待军中人士的更加人道的做法出现了。如果是老弱羸病的士兵,政府可以考虑优先放还,而不一定非要等到士兵到了规定的年龄才准放还。据记载表明,在放还这些士兵的同时,还会发给其粮食以示补给和慰问。

二、归顺者优抚

自古以来,总是“两国交战,百姓遭殃”,其中多少有点殃及池鱼的意味。或许唐朝的统治阶级意识到了军人们其实也是权力之争的可怜的牺牲品,于是唐政府会对归顺了的叛军士兵将领进行优恤。

具体来说,唐政府不会像历朝历代那样,对战俘们千般侮辱,让他们受尽折磨而死。考虑到两国交战时,士兵是没有遵从自己的内心的权力的,他们只能服从命令,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并不是完全与另一个国家作对,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

唐政府会向他们生擒来的将领士兵发放干净衣服和粮食,对受伤了的士兵施以医治。若是有心投靠唐朝政府的将领,唐朝政府也会既往不咎,让他们官爵如故。剩下的人也会好好放还,并不会残忍地杀害掉他们。

可能会有人觉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所以不能将那些俘虏放还。但是这件事是千百年来一直在被讨论的一件事,至今还没有得到一个妥当的答案。因此这件事见仁见智,唐代的统治者作出那样的决定,一定是有着统治阶级自己的思考。

三、伤病者优抚

我们在看古装剧时,常常可以听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句话,但是,在军队中真正地必不可少的物品就是药物。药物在军事方面有很重要的地位,所以唐代的各个军队基本上都会给将领士兵们准备大量常用的药物。

其中,关于军队中药物的准备,还有很多的讲究。如果是中央军队,那么他们的所有医药将由太常寺供给。太常寺在秦朝时名为奉常,到了汉朝才改名为太常。太常寺平日里主管宗庙礼仪和礼乐,因为中央军队的地位不同于一般军队,所以才由太常寺负责准备他们的医药。

如果一个士兵属于北衙禁军,那么他的治疗便由殿中省尚药局负责;若士兵属于地方或者各个集镇,那么具体负责他们的医药的都来自仓曹。“仓曹掌仪式、仓库、饮膳、医药,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监印,给纸笔,市易,公廨之事。”这里记录的就是仓曹的职责。

在唐代颁布的法律中,对于受伤生病的士兵的救恤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是行军和留军的地方,每达到五百人就要配备一名医师。如果因为当地官员中饱私囊,导致军中医师不足的情况出现,会被按照蓄意杀人判刑。

二是《唐律疏议·杂律》中记载道,士兵如果在他们驻守的地方染上了疾病,那么当地负责主管的主司必须要承担为他们医治的责任。如果他们因为私人恩怨或者其他的原因而拒绝给伤员进行医治,使患病士兵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而留下后患或者死亡,会被判刑一年。

也就是说,电视剧《薛平贵与王宝钏》中出现的一个桥段,在唐代是根本不会发生的。该电视剧以唐肃宗年间为历史背景,其中有一个桥段是贫苦的薛平贵决定从军,但是在军中遇到的上司却是一直对自己有所不满的魏虎、魏豹兄弟。

两兄弟在军中不仅克扣薛平贵的军饷,还在薛平贵受伤时不给他医治,让他负伤上战场,企图通过这样的行为造成薛平贵战死沙场的假象,在唐代法律的管控下,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四、阵亡者优抚

《唐律疏议·杂律》中提到:“诸从征及从行、公使于所在身死,依令应送还本乡,违而不送者,杖一百。”意思是说,士兵葬身地所在或者相邻地区的官府,要负责将死去士兵的尸首送回他的家乡进行埋葬,如果发现渎职情况,会受到杖一百的惩罚。

在护送士兵的尸体回乡时,官府的官员不允许擅自动用士兵身上的资财,而是要完好地送还到已故家人的手上。这样的规定在如今看来,是那么地理所当然,但是对于古人来说,可以说得上是思想上进步的体现。

为国家战死的士兵还可以得到政府发放的所谓“赙赠”,这种“赙赠”的规模有一定的标准。如果是“从行”职位的人,那么他的“赙赠”将会是“折冲赙物三十段,果毅二十段,别将十段,并造灵轝”。

如果你是队副以上的职位,那么你将得到的“赙赠”便会是“各给绢两疋,卫士给绢一疋,充殓衣,仍并给棺”。除了“赙赠”以外,唐代的政府还为阵亡了的将士设立了一个叫做立寺刹的机构。因为唐太宗认为:

“虽复项籍放命,封树纪于丘坟;纪信捐生,丹书著于图像。”

但还是会担忧惨死于沙场中的士兵们在九泉之下难以瞑目,永远被地狱之中的水火纠缠。一想到这些,忧国忧民的唐太宗就感到非常地愧疚,因为那些士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他而死。正是因为心怀这种愧疚,唐太宗寝食难安,决定为士兵们设立寺庙,以求他们安息。

正是因为有唐太宗这样深切体谅百姓的皇帝,所以唐代的政府都十分地重视对于阵亡了的将领的安葬问题。放在今天,唐代政府的做法,也是人道且正确的。

唐代政府往往会对阵亡将领进行大力褒奖,并且予以厚葬。据说在乾元二年,镇西、北亭的行营节度使李嗣业在平定安史之乱的战争中被乱箭射中而亡。唐肃宗听闻这个噩耗,悲痛不已,追赠李嗣业威武郡王的称号,并令他的“赙赠”比常规的更加丰厚。

不得不令人感叹的是,在安史之乱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君王还能有心思为自己的臣民悲痛,可见对阵亡者的优抚,是已经刻进了皇帝们的骨子里,由衷而发的。

五、退伍者优抚

前面提到过,唐代政府实行的府兵制,可以让每一个服兵役的人享受免去租庸调和徭役的优惠,但是前面也提到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有府兵提前放还的情况出现。在这种状况下,可以免去除了租税以外的所有负担,也很人道了。

在经历了安史之乱以后,唐代政府为了提高百姓服兵役的意愿,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加大了对于退伍将士的优恤力度。其中,在兴元元年,唐德宗就曾下令:

“其功臣虽已衰老疾患,不任军旅,当分粮赐,并宜全给。身亡之后,回给家口。”

另外,唐代政府还会为放还将士在归乡途中所需要到的衣物进行采买。在开元十四年,唐玄宗就下诏命令道,如果他听说会有放还的将士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情况发生,那么一定会追究所负责的官员的责任。

结语

俗话说得好,“一将功成万骨枯”,从中我们可以读到军人的无奈与悲哀。但是如果政府有心,给予军人们应有的优待,那么他们心中的遗憾,或许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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