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企业违规投资专项整治行动,对监管的17家区直企业及下属企业违规投资、盲目投资和低效无效投资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自治区国资委要求监管企业健全完善权威高效责任追责体系,把“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作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强化对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严查贸易业务、股权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金融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问题,实行“零容忍”。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并购重组、国企混改等重点领域和投资决策、审批、实施、监管、处置、后评价等关键环节,对违规开展“空转”贸易、超过计划或审批投资额度20%以上的投资项目、连续三年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投资项目、因管理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期、成本明显高于同期同类项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查改整治;进一步压实企业投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建立企业投资领域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投资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依法合规,有效防范经营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