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强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并表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民营企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如何在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推进共同富裕?
6月9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会议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2023年5月31日,江苏淮安,“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专场招聘会在财经学院举行,应届生寻找就业岗位。视觉中国 资料图
民营企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发展后积极回馈社会,成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方光华认为,民营企业助力共同富裕主要通过三条路径:一是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二是将扩大就业作为促进共同富裕最直接的实践路径,充分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三是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作用,积极投身各类公益事业。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杨瑞龙强调,民营经济在GDP创造、就业促进和税收贡献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推动共同富裕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的事情。”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谈到,民营企业要承担起有力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使命就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这种高质量发展应当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持续努力创造更多财富,为共同富裕奠定日益丰厚的物质基础,并在这种追求中实现自身利益;二是不懈追求创新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坚持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双轮驱动,形塑出社会主义企业发展的新模式与新生态;四是注入中国元素,真正融入国家现代化全局与共同富裕大局。
以浙江为例,可以看到民营经济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指出,浙江省被确定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理由之一是,浙江省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缩小得比较快,这一成绩与民营经济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数据显示,浙江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67%的生产总值、71.7%的税收、82.6%的出口、87.5%的就业和92.5%的企业数量,有107家企业上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连续24年居全国第一。
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顾问宋晓梧谈到了民营企业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的社会责任问题,在他看来,当下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ESG”,即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方面,其中,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中的集体协商工资制度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本世纪以来开展了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对于平衡劳动报酬和资本收益发挥了一定作用。不过,宋晓梧特别指出,我国目前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偏低、居民消费疲软,对此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更好地平衡劳动报酬与资本收益之间的关系。
宋晓梧还指出,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方面,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应当一视同仁,此外,目前我国第三次分配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税收等对第三次分配加以引导和支持的政策手段。他建议,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同时给予企业家办慈善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税收优惠,建立有利于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将会极大地提高民营企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社会责任。
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民营经济“心安”
与会专家认为,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当下必须要创造很好的环境发展民营经济。其中一个重要的环境便是舆论环境,要从舆论上厘清对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认识。
部分专家谈到了当前需要厘清的一些认识。针对当前人们担忧的两极分化现象,杨瑞龙强调,将两极分化归咎于市场经济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观点并不正确,“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不会带来两极分化。”他强调,两极分化的根源在于市场经济改革不够深入,在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行政性垄断、城乡分割的发展制度、要素市场改革的滞后、行政力量对市场的干预过度和干预不足、市场自身的不健全等问题扭曲了市场机制,进一步造成了资源错配,最终带来了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认为,要在社会舆论上为资本正名,他认为,当前质疑和否定民营经济的言行仍然反复出现的原因是支撑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相对薄弱。他特别指出,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消除这一障碍必须重新认识剥削与私有制的关系。而广义价值论创新了价值和分配理论,并为保护私有财产、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强调非劳动要素同样参与价值决定。“生产要素根据其对于价值创造所做的贡献参与分配,不能叫剥削。”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为保护私有财产、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剥削和私有制没有必然的联系,剥削是报酬与贡献相脱节的表现。”蔡继明强调。
“发展民营经济的当务之急是要消除一些认识误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真正秉持‘两个毫不动摇’基本原则,全面落实好‘三个没有变’的方针政策,以法治的手段和榜样的示范引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郑功成说。
“要像保护国有产权一样保护民营企业产权”
另一个受到与会专家关注的是公平的市场环境,而其中,平等竞争是不少专家反复强调的问题。
杨瑞龙表示,在一些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需要国有经济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在一般性的竞争领域,一定要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国有企业不能享受特别的待遇,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应该平等竞争。蔡继明也强调,应该赋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用地等方面同等的权益和地位。
宋晓梧谈到了他在调研时来自民营企业的反馈,“一些民营企业家说,我们当然期待政府的扶持政策,但是更希望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郑功成表示,要鼓励正当竞争,坚决消除市场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限制创新与发展的垄断,同时也应当反对以反垄断为由限制创新与发展,凡是通过创新赢得国内外市场的民营企业都值得政府鼓励与支持。他进一步指出,要清除一切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扫除一切妨碍不同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健全的法制确保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服务型政府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有清晰、稳定的安全预期,进而增强信心、大胆发展。
除了市场环境,与会专家还认为,要创造规范的法治环境,有效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成果。
“国家要像保护国有产权一样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只有对产权进行有效界定和有效保护,民营经济才可能有稳定性的预期,才有可能进行长期投资。”杨瑞龙表示。
何文炯则表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此外,蔡继明强调,严禁公检法介入民营企业一般民事纠纷时滥用公权。
郑功成还认为,政府要引导高质量发展,树立民营企业中的先进榜样,总结优秀民营企业的经验并及时推广做法,引导民营企业与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目标追求相适应,创造出促进共同富裕的新型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