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相投顾发布《券商结算模式公募基金情况统计研究》显示,券商结算模式相比托管人结算模式,呈现出一定的优势及劣势。优势方面,从券商层面看,可以提高券商的佣金收入。采用券商结算模式可豁免30%上限的规定,单个券商
可获得 100%的交易佣金。这将会大大提高券商代销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基金的销售规模,从而发展券商的经纪业务。从基金管理人层面看,基金管理人与券商的利益深度绑定,券商则会采用重点代销等措施来提高其代销基金的销量。因此,在市场行情较为一般时,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代销的产品也可能有不错的销量。
劣势方面,主要是业务流程繁琐,交易速度慢。当基金管理人向券商下达投资指令后,券商先进行验资验券,这一操作虽可能防止发生“超买”行为,但影响了交易所接收投资指令的时效性,也许会错过最佳投资时点。基金管理人收到交易明细数据比较晚。在托管人结算模式下,交易所完成下达的交易指令后基金管理人会得到交易明细数据。而券商结算模式在完成日终清算后才会将交易明细给到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