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多则自律处分信息,吉林银行、亿联银行、光大证券均因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债融项目遭自律处分。
其中,光大证券作为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明确知悉并具体参与两家投资人向四平城投收取大额财务资助的操作,推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违规发行,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自律问询阶段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三是发行定价工作未遵循公正原则,未同发行人签署簿记建档利率区间确认书。四是发行方案关于承销方式的披露不准确。
交易商协会表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光大证券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对此,光大证券向券中社记者回应称,关于公司2020年“四平城投”债融项目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整改,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近年来,公司通过重检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流程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债务融资承销发行工作,全面提升公司业务执业水平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