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投服中心2日消息,近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的投资者何某诉被告赵某、杨某、曹某、尹某及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全体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实际控制人赵某被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至此,曾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造假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被两次通报的退市金钰案落下帷幕。
本次退市金钰案终审判决为贯彻落实新司法解释和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追首恶”要求拓宽了司法实践,增加了“关键少数”的违法成本,对证券违法行为尤其是虚假陈述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