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二十岁时在汴京考场一举成名,年少得意。据《诚斋诗话》等史料记载,欧阳修赞叹他说,“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甚至还说,“我应该退避一下,好让他出头。”
宋仁宗赵祯很欣赏苏东坡和苏辙兄弟,说他们都有宰相的才能;宋神宗赵顼更是喜爱苏轼的文章,读起来废寝忘食,称赞他是天下奇才。既然是奇才,未免都会有点恃才傲物,洒脱不羁,不然反而说不过去了。
苏东坡那篇著名的《刑赏忠厚之至论》是在汴京会考时写的,其中“发明”了一段上古历史,“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欧阳修和梅圣俞阅卷,虽然交口称赞这篇文章写得好,但不知道那句话的出处。
后来欧、梅当面问苏东坡,你那句话从哪里看来的?苏东坡却说:“何必一定要有出处!”原来,那是苏东坡根据历史人物的形象“推断”得出的。如果换做别的考生,欧阳修肯定会提出批评,但他不但没有批评苏东坡,反而更欣赏他的豪迈。
天才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苏东坡年轻时,常以其别具一格的机智幽默与人开玩笑,或者讥刺看不惯的人,有时候做事难免不够稳重。这其中有不少趣事广为流传。
同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性格较为古板,遇见苏东坡这样的快乐青年也是没辙。
苏东坡小王安石十六岁,两人虽然政见不一,关系还说得过去。苏东坡因乌台诗案锒铛入狱、几乎性命不保的时候,已经告病在家的王安石一句话救了他;而苏东坡后来也发现王安石的变法有可取之处,曾恳请掌权的司马光保留一些新政,不要全部废除。
苏东坡刚出道的时候,王安石已经入职宋帝国三司,担任度支判官。后来王安石晋升参知政事,开始搞新法时,苏东坡和许多官员一样,都上书表示反对。两人因新法发生过几次不愉快。
元丰二年(1079年),苏东坡时任湖州知州,变法派“新党”指责他写诗讥刺朝廷,将其抓捕入狱,企图杀之而后快。朝堂上有不少人为苏东坡求情。当时王安石已经辞去宰相,担任判江宁府等职,他也上书劝神宗皇帝说,“圣朝怎么能杀名士呢。”于是苏东坡被赦免死罪,打发到黄州去了。这件案子因为王安石“一言而决”。
在宋代的一些野史中提到,王安石有一首诗没写完,后面两句是苏东坡补全的,事情就发生在苏东坡被贬黄州之前。《全元曲》和明朝冯梦龙的《警世通言》都收录了这个故事,尤其《警世通言》的演绎更为有趣。
文中说,苏东坡有一次去拜见时任宰相的王安石。在书房小坐等候的时候,看见书桌上的砚台下面压着一片精美的素笺。苏东坡拿起来一瞧,上面是一首未完成的诗稿,题目是“咏菊”,只有前两句,“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一看笔迹,苏东坡就知道是王安石写的。
但苏东坡品了品味,觉得王安石写得不对。一年四季的风各有称谓,春天为和风,夏天为薰风,秋天是金风,冬天叫朔风。既然诗中说西风,西方属金,也就是写秋天了。但“黄花”在当时指的是菊花,秋天正是菊花怒放的季节,颇耐风霜,就算花瓣干了,也不会落到地上变成“满地金”。
苏东坡认为王安石犯了个常识性错误,这两句诗简直贻笑大方。他不禁技痒难耐,当下提笔挥毫,老实不客气地续了两句,“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吟”。意思是说,秋天的花可不是春花,诗人“王安石”你好好想想。言下之意是让王安石不要乱写诗。
写完之后,苏东坡自己又觉得不妥,担心伤了王安石的面子。如果用袖子擦掉字迹,王安石的诗稿也就毁了。苏东坡只好把诗稿原样折叠,还压在砚台下面,然后他也不好意思停留了,对门人谎称有事,下次再来拜见宰相,便匆匆离去。
却说王安石忙完公务来到书房,发现苏东坡走了,自己的诗稿也被补全了。看罢苏东坡写的两句诗,王安石有点来气,觉得苏东坡还是阅历不够,而且行事轻薄。
后来苏东坡到了黄州,转眼间已经快一年。重阳节刚过,天天大风不止。一日,苏东坡想起了定惠院长老送的几株菊花,就拉上朋友一起去后院赏菊。可是到园子里一瞧,只见满地铺黄,大风把菊花全都吹落了。
苏东坡目瞪口呆,半晌说不出话来,想起了王安石写的那句“吹落黄花满地金”,这才心服口服。
参考资料:《宋史》、《警世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