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特区政府造地的确有了突破,在收地上明显有了进展,地政总署今年预算收地约210公顷,大约相等于5个嘉湖山庄,按年增加九倍,规模挑战逾十九年新高,当中98%的地是涉及新界西洪水桥发展。但解决房屋问题不单只是增加新的供应,亦讲究如何运用二手供应,即是要优化转流率,不同板块都有转流率的问题。其中最严重就是公屋的转流率,按照目前的转流率,约须九十年才可以将全部租客更新一个循环,对于居住公屋的人可能是很好的福利,但是对轮候公屋的人就严重的不公平了。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将于本周三(24日)开会,据悉会作出多个建议,包括:1)只容许每间公屋只有1名成年子女,即长者户主不可以为第2名成年子女“加名”,减少“世袭”问题。2)住户购买物业后的申报期限,亦会由现时在下一次申报期申报,收紧至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1个月内;过去持有“暂准居住证”的富户会利用十二个月“暂住期”转移资产,当局拟将暂住期减少至四个月;滥用公屋者被收回公屋后5年内不得再申请。3)现时公屋户入住首十年不用作任何资产申报,为防止出现滥用情况,改为每两年申报一次,拒报者即赶走。
笔者认为上述建议都是相当合适的,可以改变转流率低的情况。笔者正是第一代的“徙置区婴儿”,徙置区源于1953年的石硖尾大火之后,政府为了解决住屋安全问题于是建立了高密集的徙置区。虽然徙置区后来发展成为今日的公屋,但是有关意义以笔者的理解是完全没有改变到的。资助房屋是草根住屋的安全网,现在的风气是,很多人当了公屋是世袭的。公屋不是资产,正确来说是公器,即是说任何市民只要是合乎资格就有权利上楼,所以当收入及资产超越了公屋范围的人士应该光荣地搬出公屋,而不是将公屋变相据为己有。
笔者记得孩童时,因为装修的关系总共延迟了两个月才将徙置区单位交还房委会,当时我们觉得很惭愧。但看数字,2011年至2021年公营租住房屋总数增加了9.6万个单位,但是同期增加的居住人口只有约8.3万人。这种畸形发展,其中一个原因是和2019年之前的政治文化有关,既得利益群体被过分包容,等同放弃了更需要的弱势少数人。
公屋如此,收地也如此。环保本来是好事,但香港近年的环保停滞,反而是因为少数环保人士阻止了对太多人有利的政策,这个就是霸权,特区政府是应该出力去修正民情。无论如何,特区政府这个转变是值得赞赏及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