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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员工进行“开户送礼”宣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元证券”,000728)分公司被警示。
5月18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经查,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员工通过微信,向客户宣传开户送积分兑礼品活动,新开户客户通过活动获取的积分,可以在积分商城兑换实物礼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重庆证监局指出。
重庆证监局强调,国元证券重庆分公司应切实加强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合规管理,规范员工执业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而通过赠送礼品等手段吸引客户开户的情况,在行业内并非个例。
例如,湖南证监局2017年3月发布《关于对财富证券邵阳城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称,经查,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财富证券邵阳城北路证券营业部存在采取赠送实物的形式吸引客户开户、营业部员工存在委托其他个人进行客户招揽活动的违规行为。
“相关行为分别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4〕30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反映你营业部内控机制不完善。”湖南证监局表示。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显示,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应当向投资者介绍证券交易基本知识,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礼券或者提供其他非证券业务性质的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券商的重要主营业务之一,经纪业务的开展年内刚刚迎来监管的进一步规范。
今年3月份,为指导券商更好地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向券商下发了《关于就<证券经纪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4项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中证协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形成了《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征求了行业意见。
整体来看,《细则》共六章27条,对券商经纪业务的开展提出了5方面要求:一是细化投资者身份识别要求,二是完善回访要求,三是明确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规范,四是规定常规稽核审计频率,五是加强自律管理。
中证协表示,《细则》围绕证券经纪业务内涵,进一步明确并细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职责,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投资者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合规管理职责、稽核审计职责,加强证券公司自律管理。
对于《细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主要坚持了三方面原则:一是立足业务本源,引导行业发展。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细化规范要求。其中便针对证券经纪业务涉及的投资者管理和营销管理进行重点细化规范。三是兼顾原则性和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