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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在位期间,曾经颁布过一道诏书:宣布废除上古以来的一切肉刑。这一举措时至今日被法学史的学者视为具备重大进步意义的事件。不过,《中国法制史》一书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一个现实:那就是在古代,君主具备“言出法随”的权限——既君主说的话,那就是王法。因此,君主许可下,很多特殊的刑罚,也会随之产生。比如西汉吕后掌权期间,就发明了“人彘”何种刑罚,民间传说,后来的慈禧太后在咸丰帝死后,为了对付自己的情敌,也曾将咸丰帝的宠妃做成了人彘。
和“人彘”这种惨无人懂的刑罚比起来,“虎豹嬉春”的可怕程度可谓不遑多让。区别在于,“虎豹嬉春”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不过由于更加残忍,因此,后世的人谈之色变,因此不愿意多谈及此这一刑罚。所谓“虎豹嬉春”,指的是将囚犯放在一个麻袋里,当然在此之前,要让囚犯的皮肤没有任何遮掩。而后让囚犯的头露在外面,保证囚犯呼吸。而后,在麻袋里放进去一只猫和一只老鼠——这便是所谓的虎和豹。而后,执行这个刑罚的狱卒,会在麻袋里丢一个爆竹。
当老鼠听到爆竹声响以后,肯定会在麻袋里上蹿下跳,猫也会追杀老鼠。而麻袋的狭小,在这个环境里,猫追杀老鼠,加上老鼠夺路而逃,这两个动物少不得会用自己锋利的爪子,波及到囚犯的皮肤。囚犯在这个过程中,会承受巨大的痛苦而又无可奈何,可谓遭到了身心两个范围的折磨。等到折腾片刻,囚犯出现昏厥状态以后,狱卒会在囚犯的伤口上撒盐。让囚犯在疼痛中惊醒。对于体弱的人来说,遭到一两轮这样的刑罚以后,多半也已经命丧黄泉了,而体质较好的,能勉强支撑个三五轮。
这种刑罚,其实本质上是一种虐杀。当然,因为这个刑罚致死的并不多,因为很多人经过第一轮以后,往往也被折磨到吓破胆的地步,会乖乖招认主审官想要的口供。这种刑罚起源于什么时代目前争议很大。不过有说法认为在唐朝时期盛极一时。因为按照宋人欧阳修的说法,唐朝是一个“女祸”严重的国家。所谓“女祸”,可以理解成女人掌权。武则天掌权其实只不过是唐朝“女祸”的高峰而已。
早在唐初,李渊的女儿就掌握过一支属于私人的军队,并依靠这支军队为资本参与朝政。唐高宗初年,高阳公主甚至还密谋废黜唐高宗。而女人掌权,少不得需要对付政敌。比如武则天为了称帝,将李唐的宗室和功臣进行了全方位的迫害,以至于李显复辟后,李唐宗室已经寥寥无几。武则天为了陷害政敌,就需要采用一些酷刑获得口供。而女性思维比较细腻,因此,像“虎豹嬉春”这种精致的刑罚,就得到了大幅度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