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03333)旗下恒大地产于4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交所及上交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内地传媒引述消息称,事件涉及恒大未能按照规定,于会计年度结束日起四个月内,向该所披露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截至目前,恒大地产仍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恒大地产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恒大地产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表示,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对上述处分结果没有异议,并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对未能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高度重视,已于2023年4月7日与新聘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由利安达担任恒大地产审计机构,同时利安达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生效之日起已开始履行相关职责。恒大地产回应称,集团正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并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披露2021年的年报。
另外,融创(01918)公布,占现有债务超过75%的持有人已递交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