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历史上清正廉洁的代表,在我们的固有印象中,包拯的形象就是面色如碳、额头一枚月牙的铁面无私形象,身居开封府尹,是刚正不阿、断案如神的代名词,被百姓尊称为包青天,那么历史上的包拯果真如此吗?事实上,包拯为官的确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但形象和经历却与我们印象中的包青天相差极大。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授任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知县(今江西永修),包拯因父母年迈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逐改任和州监税(今安徽和县)。但即使如此,父母仍不希望其远离,于是包拯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
数年后,包拯父母相继去世,包拯直至守丧期满也不愿离去,后在同乡父老的劝慰勉励之下,这才于景祐四年(1037年)赴京听选,授任天长知县(今属安徽),这时的包拯已经年近四十。入仕初期,包拯常年在地方为官,并于庆历元年(1041年)调任端州知府。
此后,包拯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路转运使、尚书工部员外郎、陕西转运使、河北路转运使、三司户部副使等职。因曾任龙图阁直学士,因而包拯又有包龙图之称。
担任开封府尹时间较短,但长期处于权力中心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因推荐的官员失误获罪,牵连之下包拯被贬为兵部员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
事实上,包拯任职开封府时间较短,仅有一年半时间,在嘉佑三年(1058年)六月,便被升任了右谏议大夫、权任御史中丞。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枢密院视事时,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仁宗亲临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历史上的包拯与我们印象中的包拯形象差距较大
其实历史上的包拯和我们印象中的包拯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其中差距最大的地方有三点:
1、外在形象差距极大。在我们的固有印象中,包拯外在形象最大的两个特点就是面色漆黑和月牙形的疤痕,而历史上的包拯实际上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面色一点也不黑,而且额头也没有那个月牙形的痕迹。
3、并非传说中的断案如神。从包拯的仕途来看,他并没有担任过负责办案的官职,而且古时候的知府负责的事项极多,需要负责民政、司法、捕捉盗贼、赋役、户口等职能,如无特殊需求,根本无需也没有时间去亲自审案。而开封府作为当时的首都,极度繁华,开封府尹统揽京城汴梁一应行政、司法、民生要务,每天忙忙碌碌,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断案。
1、历史上的包拯同样清正廉洁。包拯虽然长期担任高官,但生活极为节俭,用的器物、吃的饮食与普通百姓无二。我们包拯在庆历元年(1041年)至庆历三年(1043年)任职端州知府这段时间为例,端州当时的砚台极为出名,其前任知府通常都趁着进贡大都而敛取各种明砚。而包拯任职期间,却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进贡数量,他自己则更是一方砚台也没有拿回家。
可以说,历史上的包拯在性格上与传说中的其实极为相似,至于外貌上的差距,则主要是由百姓的美好期望导致的,面色漆黑代表了铁面无私,额头月牙则代表了保证可以日审阳间、夜审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