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春,A股IPO市场监管持续从严审核态势。
澎湃新闻通过梳理Wind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A股IPO撤否项目共计80家,相较于2022年一季度66家IPO撤否量,同比增加逾20%。其中,IPO被否企业6家,IPO撤单达74家。
被否企业中3单来自创业板
澎湃新闻通过梳理Wind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A股共有102家企业上会,其中沪市主板9家企业上会,全数通过;深市主板11家企业上会,其中,1家企业取消审核,1家企业被否;科创板21家企业上会,4家企业暂缓表决中,3家企业取消审核,1家企业被否;创业板40家企业上会,其中1家取消审核,3家企业未获通过;北交所21家上会,1家被否。
具体来看,2023年一季度IPO被否企业共计6家,分别为深市主板核准制下的雨中情防水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雨中情”);科创板的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美科技”);北交所的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的湖北汇富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卓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称为“西北防水王”的雨中情,是2023年A股IPO第一家被否的企业。发审委问题集中在,对报告期逾期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且上升速度大于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的可持续性等问题的问询上。
科创板唯一一单被否的企业太美科技,发审委问询的重点主要是,太美科技是否具备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是否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北交所唯一一单被否的企业天松医疗,发审委对其研发人员薪酬低于同行业水平的合理性及真实性、经销模式的商业合理性关注度较高,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天松医疗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创业板三家被否企业,发审委更多的关注发行人的成长性及技术创新性问题。
如汇富纳米对供应商较为依赖,要求其汇富纳米说明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其次关注的,则是业绩波动及成长性问题。对于卓海科技、文依电气两家企业,均要求说明是否具备技术先进性及创新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2家上会前撤回IPO申请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一季度A股共有66家企业主动撤IPO材料,其中有2家为上会前撤材料,分别为创业板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松新材”)、北京燕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燕文物流”)。
本松新材于2021年12月30日提交创业板IPO申报稿获受理,历经三轮问询后,状态变更为“待上会”,但最终于2023年1月16日在临上会前夕撤回材料。澎湃新闻注意到,本松新材的三次问询,前两次集中在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第三次问询则集中在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拷问。
燕文物流最初拟赴创业板上市,后转战深市主板,并于2021年6月28日提交IPO申报稿获受理,原定于2023年1月18日上会,未料在临上会前夕撤回材料。
在此前证监会反馈意见上,燕文物流涉及多个构成IPO发行实质性障碍等问题,如股权纠纷、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问题、资金拆借是否合法、车辆挂靠经营是否合法,被免去董事周宏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
澎湃新闻还注意到,66家企业主动撤IPO材料中,还存在一单被现场抽查后撤材料的企业。
2023年1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2023年第一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抽签名单,随机抽查的5家企业分别为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羊绒世家”)、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羊绒世家“一查就撤”,已于2月6日终止审查。此外,双瑞股份则在3月27日因更新财务资料选择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一季度撤否率走高两成
2023年一季度IPO撤否情况,延续了2022年监管从严态势。
澎湃新闻根据Wind数据梳理,2022年内,IPO终止审查及终止(撤回)合计234家,创9年以来最大撤回潮,前高为2013年的276家。2023年一季度,一季度A股IPO撤否项目共计80家,相较于2022年一季度66家IPO撤否量,同比增加逾21%;其中1月撤否单23家,2月撤否单21家,3月撤否单则高达36家。
从板块来看,2023年一季度创业板IPO主动撤回材料情况较为突出,共计41家;科创板IPO主动撤回材料的企业数为15家,北交所为11家,深市主板及沪市主板分别为4家与3家。
Wind数据显示,撤否单量最高的两家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民生证券,均为7单,其次是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均为6单。撤否率最高的三家机构分别为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长城证券与东北证券均为保荐4家撤否2家,撤否率为50%;东莞证券保荐5家,撤否2家,撤否率为40%。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中,中金公司评价等级为A,招商证券、民生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长城证券、东莞证券的评价等级为B,东北证券为C。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在3月17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中,对IPO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IPO发行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中,信披方面,发行人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例如,对资产所有权受限、对赌协议、重大诉讼未披露;对历史增资过程、风险因素、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完整。
内控方面,发行人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例如,原始凭证的获取及保管制度流于形式;与境外退货、原材料采购、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等。
会计处理方面,发行人处理不够恰当,例如,财务报告期初数及报表科目余额调整依据不充分、费用及收入跨期等问题。
而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证监会表示,存在核查程序不到位、工作底稿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例如,对重要原始凭证不规范、会计科目账实不符、通过客户及供应商转货、客户供应商重合、重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主要账户资金流水、增资资金来源异常等关键事项未执行充分的核查程序;访谈工作底稿不完整;函证信息记录有误;记录的核查结论与事实明显不符;对异常事项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记录不充分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一季度股票发行迎来全面注册制重大改革。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结合全面注册制实施需要,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
“在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的监管要求,压严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及中介机构的 ‘看门人’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导各方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证监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