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观察网 历史 王安石变法触动众多人的利益加之进行过程中的急功近利遭到诟病

王安石变法触动众多人的利益加之进行过程中的急功近利遭到诟病

王安石变法利国利民。但为什么会招致那么多正人君子反对?主要原因有四个:一、变法中的经济制度改革损害了士大夫阶层核心利益。二、变法中的军事制度改革侵犯了武将集团的既得利益。三、变法图强的法家理念与传统宋代文人儒家价值观有冲突。四、新法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操之过急。

变法的背景:国家积弊需要改革

无论古今中外,国家的“变法革新”总是在面临严重困难或危机的时候才会进行。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赵顼登基为大宋第六位皇帝,他面对的大宋可以说是危机重重。大宋已经立国一百多年,虽然经济高度发达,财政收入日增,但长期财政治理不善,导致了三大危机:财政赤字严重入不敷出;军事体制腐朽战斗力低下;官员体系冗杂吏治败坏;

这三个危机也称为“冗官、冗兵、冗费”的三冗。三冗问题致使大宋虽然富有四海,却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

国家必须变革了,所以宋神宗的一生都在变法革新,包括前期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年间的财政、军事制度变革,和王安石罢相之后元丰时期宋神宗亲自主导的官制变革(也称为“元丰改制”)。那么变法为何遭到士大夫阶层的反对呢?

变法中的经济制度改革损害了士大夫阶层核心利益

北宋文人士大夫集团代表的是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利益,所谓正人君子就算自己两袖清风,其背后的家族非富即贵。宋朝不限制土地兼并,官田很少,所以地主阶级兼并成风。以下举例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和市易法是如何侵犯士大夫官僚地主阶级利益的。

1、青苗法: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土地兼并和高利贷收入

青苗法实际上就是将政府变为可贷款银行。每年青苗不接的时候,农民可以向政府贷款,等到丰收之后,再行归还。青苗法(40%利息)取代了市面上的地主阶级的高利贷(100%到200%左右的利息),限制了大地主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往年的高利贷农民要是还不上,只好卖田卖地,所以土地被大地主兼并,但有了青苗法之后,大地主高利贷放不出去,土地兼并的生财之道也被抑制。

2、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

宋代官僚和大地主阶级隐田漏税随着土地兼并变得越来越严重,据《宋史》记载,“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以成俗,重禁莫能禁止焉。”登记在国家版籍上的土地,从宋真宗时期的524万顷锐减至宋仁宗时期的228万顷,土地兼并,隐田漏税达到史无前例的程度。国家税负被这些蛀虫掏空。

方田均税法就是对漏税耕地和田赋清查和整理。仅仅熙宁年间多查出360万亩;又对全国耕地重新评估,依照肥沃贫瘠,分为五等,不同等次赋税不同,免去底层收入者的税收,使得赋税更公平。这自然影响到了大地主阶级的最核心利益。

3、市易法: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商人利益受损

市易法是用来平抑物价的制度,实际上就是政府具有了现代中央银行兼物价局的职能。政府筹集一定资本金,物价低廉时,由政府购入;等到物价上涨,再行售出。目的是防止商人垄断,哄抬物价,并实现国家资本增值。但这使得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大部分被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

综上所述,经济制度改革严重影响到了官僚地主阶级的经济利益。

变法中的军事制度改革侵犯了武将集团的既得利益

宋神宗即位之前,大宋军事体制已经腐烂变质了,“吃空饷”导致的“冗兵”是大宋军事系统上的毒瘤。

《宋史》中记载原文如下:“皇祐间,马军以四百、步军以五百人为一营。承平既久,额存而兵阙,马一营或止数十骑,兵一营或不满一二百。而将校猥多,赐予廪给十倍士卒,递迁如额不少损。”

从《宋史》的记载可以看到,北宋仁宗皇祐时期,禁军原本是马军四百人、步军五百人为一指挥,但长期没有战争,兵额还在而士兵已经没有了,实际情况是马军一指挥仅数十人,而步军不满一二百人,剩下的都是空额,是武将集团用来吃空饷的,空饷的数目高得惊人。

到宋神宗即位时,北宋常备军数量庞大,但因为“空饷”,军籍册上有其名而无其人,北宋禁军战斗力越发低下。更有甚者,为了防止朝廷检查,出现了冒名顶替的假士兵。禁军兵籍管理弊窦丛生,已经是大宋军制中的毒瘤了,给北宋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军费开支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0%,财政上已经是不堪重负。

王安石变法针对军事制度进行改革,通过裁兵法整顿军队,通过变法,裁军练兵。军队总数由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的一百一十八万人缩编到了八十万人,相应的,军费也节省下一千三百多万贯。《宋史》中记载:“七月,手诏:‘拣诸路小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升以为大分,五十已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免为民者甚众,冗兵由是大省。”

《宋史》记载,王安石变法后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原先是六十岁)。按马军一营300人(原400人)、步军一营400人(原500人)的编制进行合并。厢军按每指挥不超过500人进行裁并,另外测试士兵能力,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这样杜绝了冒名顶替者、淘汰了老弱、挤出空额。

可是军事制度的改革严重影响了武将集团的利益,武将集团赖以发家致富的“吃空饷”的既得利益被削减。

变法图强的法家理念与传统宋代文人儒家的价值观有冲突

司马光为首的旧党,也就是所谓“正人君子”。是传统的儒家价值观,讲究克己复礼,恢复上古时代的制度和利益,崇尚三代之治,视儒家以外的学说为洪水猛兽。

他们认为大宋当下的主要问题根据《宋史》记载为:“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而解决方案就是“节流”——农业为本、节约开支、仁义治国、注重吏治。

王安石虽是编著《三经新义》的大儒,治国之策却是“易风俗,变法度”的法家思想,认为国家制度不能一成不变,也并不会一成不变,应当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善,提出的口号也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法家价值观。

与“节流”的主张不同,王安石的经济政策主张是“开源”,他提出“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思想,就是通过理财,不用给老百姓加税,就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国库充足。

而司马光认为增加财政收入就是多收税,也就是搜刮民脂民膏,这样会使百姓穷困潦倒、盗贼并起。现在国家财政困难,应该节省开支。比如给官员减薪等等。

王安石

王安石当然不同意司马光的说法,他认为大宋明明富有四海、大臣们为国操劳,俸禄赏赐况且已经形成惯例不易更改。最关键的是这也省不下多少费用,又徒伤朝廷大体。所以国用财政不足,就应该通过理财来增加收入。

司马光马上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他提出“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不加赋而国用足,不过设法以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此乃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史迁书之,以见其不明耳。”这导致了汉武帝末年民众不堪忍受、盗贼四起。

所以双方不仅仅是治国路线之争,更是价值取向之争。

法令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操之过急

历代改革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尽善尽美,需要的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但由于反对声过于激烈,王安石就雷厉风行快速实施新法,这样就有些操之过急了,再加上反对的大臣太多,王安石可用的人才也少,一些投机取巧之徒也混入新党之中。

这样导致许多新法还没完善就推出,在新法推进过程中,地方上的那些旧党官员不是去完善新法的体系,而是抓住新法的不足之处,拼命抨击新法的不足,要求废除新法。而地方上的新党官员明明发现新法的不足,但与旧党争斗而拼命掩盖,甚至为了新法的政绩而向百姓摊派。这又成为了旧党攻击的目标。

神宗是励精图治的皇帝,王安石也是锐意进取的名相,可偏偏遇上满朝的一大批反改革大臣,如果朝野都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看待新法,在新法实践中一步步地修正、完善,那就不会出现接下来持续到北宋末年的新旧党争,新法立了又废,废了又立,来回折腾直至北宋灭亡,最后子孙也都作了亡国的臣民。

宋代有“君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说法,士大夫在宋代不仅高官厚禄、封妻荫子;而且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每个士大夫成功之后就不仅仅代表自己。其背后家族、师生、盟友等关系盘根错节。

王安石的变法革新侵犯了整个士大夫阶层包括武将集团的核心利益。不仅如此,其“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这带有明显法家思想的政治纲领,在以传统儒家价值观为原则的“正人君子”们看来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再加上新法本身还尚处于磨合期,不够完善,招致群体反对也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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