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南北战争,黑奴们用自己手中的武器和流下的鲜血,打服了南方那些衣冠楚楚的白人绅士们。1861年,美国国会宣布,将在美国以及其所辖地区内永远废除奴隶制,随后的几年里,又通过立法赋予了黑奴们选举权和平等的生命、自由、财产权利。
从美国宪法的角度来看,黑奴们摆脱了“工具”的身份,成了美国的正式公民。但解放后的黑奴,真的获得了自由吗?
在获得自由的最初日子里,黑奴们异常开心,他们以为“自由意味着不需要干活了”,原本隶属于主人们的财产将会分配给他们,于是他们离开了以前生活已久的种植园,来到森林里,来到公路上,或者是到联邦军队集结营附近,举行着盛大的狂欢。
但短暂的狂欢过后,黑奴或者说是自由黑人却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从主人家里逃出来的他们没有钱、没有衣服、没有生产工具、没有土地,有些人甚至连名字没有。一贫如洗的他们不得不赤身裸体游荡在各个街区里,他们摆脱了个人的奴役,却成为了整个社会的奴隶。
美国政府为了安顿这些刚刚获得解放的黑奴,恢复在南北内战时期被严重破坏的南部地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比如,为了救济黑人(也是为了监护),美国特意在华盛顿成立了自由民局,并在南方各州设有分局。在1865年到1869年时,自由民局为黑人们发放了1500万食品。
与其同时,为了解决黑人的工作问题,也为了开垦荒凉的西部地区,自由民局给了黑人们免费乘坐车、船的权利,运送了几万人黑人到西部拓荒。
但不论是发放粮食还是迁出黑人,都不过是短期内解决问题,对于400万自由黑人来说,区区1500万份粮食不过是杯水车薪。
对于这些自由黑人来说,他们最关心,也是最为迫切想获得的不是粮食救济,也不是一份工作,而是土地。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这点到美国也是适用的。自由民局最大的失误就在于没有解决自由黑人的土地问题。
南北战争以后,大量种植园主逃亡海外,留下了大量的庄园和土地,这些土地的处置权来到了自由民局的手里。据估计,没收的土地足以分配给自由黑人每一户40英亩。
自由民局却没有这么做,而是把其中大部分的土地卖给了投机的大企业主和种植园主。而剩余小部分的土地被自由民局以“低廉”的价格租给自由黑人。但这些自由黑人曾经不过是奴隶主的附属,一贫如洗,连饭都吃不上,又怎么能租得起土地呢?
在政府无法指望的情况之下,黑奴们绝望了,他们不得不回到原来的种植园,或者重新找一个农场继续工作。
奴隶制不存在了,更具有剥削意味的雇工合同制出现了。所谓的雇工合同制和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差不多,由自由黑人和雇主签订合约,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建立劳务关系,雇主会支付给黑人一定的工资或实物。
看上去很公平,但这里面有两个漏洞。
首先,工资问题。当时雇工给黑人位定的工资是男工每月9-15美元,女工5-10美元,这个标准比之前雇佣奴隶的工资还低。在雇佣奴隶时,种植园主还会解决食宿问题,但雇主有权利提供住宿。
其次,黑奴解放以后,身上往往是一贫如洗。来到种植园工作,通常是由雇主给黑人发放生活必需品,花费从工资里扣并需支付一定利息。但雇主通常很狡猾,往往提前发放几个月的衣服、食物给黑人,并高估这些物品的价值。
等到年终结算时,往往出现工资还没有利息高的状况。这样,黑人为了偿还这些债务,不得不年复一年地给同一个雇工打工,雇工合同制也变成了偿债劳役制,等于是重新为奴。
黑奴们万万没想到,他们用鲜血换来的自由,成了白人们奴役人们的另一种资本。在另一种压迫之中,被破坏的南部地区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棉花产量甚至再创历史记录,但这些繁荣的背后,依然是由黑人们被压迫的血汗浇灌而成。